| 蒲县商务局关于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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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6-18 10:16 文章来源:蒲县商务局酒管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酒类批发、零售经营户、酒店、饭店、超市:
按照《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》和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为加强酒类市场管理,规范酒类市场秩序,维护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从即日起要求各经营户做到以下几点:
一、各酒类批发户进货时一定要索取厂方的三证一票,两个报告,既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正式税票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、产品卫生检验报告;供货时必须按要求填制酒类随附单、酒类商品标识、标注、厂名、厂址、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。
二、各零售商店、酒店、饭店、超市进货时必须索取酒类随附单,无酒类随附单的酒类商品,全部视同无证违法经营。
三、各零售商店、酒店、饭店、超市看到本通知后15日内到县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(地址:县政府三楼316房间)
望各酒类经营户能认真遵照执行,做到证照齐全、依法经营、亮证经营,切实维护自身权益。县商务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将严厉打击无证批发、无证经营行为,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上市。今后凡不能说明酒品合法来源者,无论什么原因和情况,一律予以查扣,并依法取缔和严肃处理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八年六月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