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授予进驻蒲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审批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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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20 08:55 文章来源:蒲县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关于授予进驻“蒲县政务大厅”工作人员
审批权限的通知
各股、室、办:
为最大限度地体现“能进则进,一事一地,充分授权,既受又理”的原则,切实达到简化办理程序、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,经研究决定,授予本单位驻“蒲县政务大厅”的
张红耀、张鹏等窗口工作人员如下审批权限:
一、全权负责受理蒲县商务局审批项目的申请及办理相
关手续。
二、负责对受理酒类批发许可资格审核、酒类零售备案、再生资源回收备案、家电下乡经营网点资格审核备案等项目的审查、审核、审批。
三、在授权范围内,负责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项目的
批准、签章、发文、发件、发证、发照、核证、核照。
四、本单位设在“蒲县政务大厅”的窗口使用本单位的
“行政审批专用章”,办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。今后,凡在本县辖区范围内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,“行政审批专用章”将作为本单位唯一的审批专用章,其他印章不再使用。
特此通知
二O 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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